前段时间
宝坻区发布通告
明确了需要隔离的七类人员
昨天,津南区也发布最新通告
对需要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的人员范围
做出明确规定
目前,津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为坚决遏制疫情蔓延扩散,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请广大群众密切配合区防控指挥部,共同做好防控工作。
1 外地返回人员
外地返津南人员请主动向所在街镇、村(居)委会或企业报告,自湖北地区返津南人员一律集中隔离14天。自其他高、中风险地区返津南人员主动居家隔离或住厂隔离或在指定的酒店集中隔离14天。自低风险地区返津南人员,根据其目前健康状况、病例密切接触史等判断其传播疾病风险,经评诂定为低风险人员的,可由企业建立健康档案,体温检测正常可出行和复工,实行企业—居住地“两点一线”管理。
2 疑似病例
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人员,经治疗和集中隔离回家后,请本人及其家人等密切接触人员主动居家隔离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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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身体不适人员
2月15日以来,因身体不适在药店购买退烧、止咳、消炎等药物的人员,请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请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
4 确诊患者密接者
确诊病例患者的密切接触人员,在区医学留观所集中隔离14天后,请主动居家隔离14天。
5 治愈患者
经海河医院治疗痊愈的确诊患者,在区医学留观所集中隔离14天后,请主动居家隔离14天。
6 发热人员
根据市防控指挥部2月12日通告要求,所有居民一旦发热,必须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医,不得在无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及村卫生室就医。居民在发热门诊就医后,医嘱明确要求进行居家隔离的,请主动居家隔离14天。对于前往无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医的发热居民,由医疗机构上报区卫健委,安排120专用车送发热门诊就医,就医后请主动居家隔离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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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述人员要求:要单间居住,尽量减少与同居住人员的接触,共享最少的生活设施与最小的公共区域,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分餐制,做好日常清洁与消毒,避免交叉感染。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外出,每日按时间点向街镇、村(居)委会报告2次体温。如居家隔离者或共同居住者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务必及时向街镇、村(居)委会报告,并听从安排就医,严禁私自就医。
居家隔离人员务必提高认识,主动配合街镇、村(居)委会工作,履行好作为公民应尽的社会义务与责任,形成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如拒不配合居家隔离或落实隔离措施不力而导致疫情传播扩散,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规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